林柏泉(1960.5-),男,福建省龙岩市人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1982年毕业于福州大学,1992年在中国矿业大学获安全技术及工程博士学位,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、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,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,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常务理事,中煤劳保学会理事,中煤劳保学会矿井通风专委会副主任,瓦斯防治专委会,江苏省政协委员,教育部安全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
主要从事安全技术及工程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尤其在矿业安全工程、矿井瓦斯防治、气体与粉尘爆炸、安全管理理论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教学工作和较为深入的研究工作。近年来,作为专家分别参加了,2003年安徽芦岭煤矿“5.13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、2004年河南大平煤矿“10.20”特别重大瓦斯突出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和2005年七台河东风煤矿“11.27”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的调查工作;作为专家组副组长,参加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、为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而举行的的煤矿安全“会诊”工作。林柏泉教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、面上项目2项、国家“十一五”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1项,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(973计划)项目课题1项等国家级项目7项,省部级项目4项和企业委托项目二十多项目。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、面上项目2项、国家“十五”重点科技攻关项目2项,国家“十一五”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,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(973计划)项目课题1项等国家级项目7项,省部级项目4项和企业委托项目十多项目。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、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项(其中:一等奖2项、二等奖4项),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1部和省级优秀图书奖2项。 江苏省普通高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;煤炭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;中国劳保学会理事;中煤劳保学会理事;中煤劳保学会矿井通风专委会副主任;瓦斯防治专委会;粉尘防治专委会委员;江苏省政协委员;教育部安全工程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;中国民主促进会徐州市副主委、矿大支部主委。 |